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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房屋征收项目

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4号地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

4号地块

房屋征收部门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加盖单位公章)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沪青府房征〔20245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期

2024416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户)

21     

建筑面积(㎡)

1446.17

4号地块的房屋征收四至范围:青浦区华新镇,东至凤育路162弄小区,南至凤育路,西至凤育路288弄集资房,北至凤育路288弄集资房。

具体见红线范围及上海市青浦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面积认定表【凤溪“城中村”改造项目(4号地块)】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完成评估时限

5个工作日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1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不少于 10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不少于  2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④征收评估项目意向表

⑤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   5   名;

⑥其它要求: 评估公司无不良记录。报名的评估公司携带上述材料在202442217:00时前交到青浦区青安路1097510室(青浦区征收指挥部),并当场签收报名回执

估价机构报名

起止时间

2024418日至202442217:00时止(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59807016

传真电话

59807016

报名地址

青浦区青安路1097510室(青浦区征收指挥部)

调整事项说明

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收到E-mail日期:2024.4.17

G

Z

2

4

0

4

1

7

0

1

Q

P

5

Z

Z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4.4.17

  公 告 人: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24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