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线查询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线查询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
沪自然资源登〔2019〕26号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客观、公平、公正评估房地产价值,高质量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防范相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查询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以下称协会)及本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称会员机构)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以下简称市确权登记局)通过向协会开通查询接口,由协会向会员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服务。
二、会员机构通过协会向市确权登记局申请开通在线查询账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信息包括产权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文件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协会应督促各会员机构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及信息安全使用制度,专人对接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安全使用。会员机构负责查询信息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签订符合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要求的保密协议。信息使用过程中发生侵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危害信息安全的,由各会员机构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协会应当将行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及信息安全使用管理要求纳入《行业自律公约》;会员机构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暂停其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格;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以处罚。
四、各会员机构应建立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台帐,协会对各会员机构台帐进行汇总,并定期检查。
五、市确权登记局和协会共同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信息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实施监管。
六、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依法对本市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根据情节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七、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实施。
在使用新版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系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反馈协会和市确权登记局。
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