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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有关事宜
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上海考区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见《关于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二、报名方法
上海考区采取“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的第二种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电子报名表,由考区办公室工作人员导入到报考人员库。
三、填写报名表(11月14 日至11月22日)
11月14 日至11月22日,报考人员可在本网站下载《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并按表格提示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填写错误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电子报名表上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将已填好的电子报名表、二寸近期彩色数码证件照(大小50k以内)存放到电子介质(U盘、软盘)上。
打印一份填写好的《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该报名表“工作简历”一栏中加盖公章。
四、报名现场审核确认(11月23日至11月25日)
(一)、资料审核
报考人员在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肇嘉浜路159号6楼)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存放有电子报名表及二寸近期彩色数码证件照的U盘或软盘;
2、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现役军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即为在“工作简历”一栏中加盖了公章的《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5、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两张(报考人员需在证件照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单位,所交照片必须与数码证件照一致)。
证件、资料经审核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将电子报名表和数码证件照导入本考区的报考人员库,退还U盘或软盘。报考人员携带的原件,经验证后也一并退还,复印件由考区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缴费
1、审核通过后,缴纳考务费、报名费。
2、考务费按照每人每科70元收取(其中包含上交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另加报名费每人10元。
(三)、考前辅导培训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愿参加考前辅导培训。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2007年1月17日至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在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肇嘉浜路159号6B室)领取。
附件:《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
上海市房地产业岗位考核评价中心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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