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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市估价行业诚信建设的意见
(2006年5月9日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的精神,为了推进本市房地产(土地)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把估价行业建设成为社会公众信得过的专业服务行业,在市房地资源局的支持下,协会决定开展估价行业信用管理和诚信活动,建立涵盖估价机构和执业估价师的诚信信息公示系统,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执业业绩量、优良和不良记录等。
一、网上公示机构和估价师诚信信息
协会网上公示诚信信息,把机构的自我介绍和执业估价师的基本情况网页改作机构和执业估价师个人的诚信信息记录网页,公示估价机构注册资质变动及诚信记录,估价师从业注册变更及诚信记录。诚信记录分为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两方面:机构良好记录包括受到省部级协会评优、嘉奖,报告质量优良及其他优良记录等;不良记录包括机构年检整改、虚假报告、印章使用不规范、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不良记录等。估价师个人良好记录包括受到省部级协会评优、嘉奖、著作、论文及其他优良记录等;不良记录包括个人评估报告质量差、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虚假报告以及其他不良记录等。
二、开展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的调研
今年下半年着手组织本行业诚信评价体系调研。由协会牵头,邀请市局有关处室领导参加,部分机构派代表参加,并借鉴外省市以及相关行业经验,在调研基础上,建立行业诚信评价体系。根据上一年度估价机构和估价师个人的诚信信息记录,按照行业诚信评价体系模式,进行对机构和个人综合水平测评,拟根据测评的结果,建立行业综合水平排行榜制度,每年公布一次,上榜率控制在50%左右。
三、做好诚信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工作,要发挥各方力量共同推进。首先,加强协会自身的诚信建设,提高协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协会的服务监督、自律管理和协调作用;其次,要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诚信建设的教育,纳入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内容,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在房地产估价行业中对失信于民的事件要反思,塑造行业形象;第三,要向社会宣传行业诚信建设取得的成果,提高行业公信力,及时向社会宣传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的典型事例。
附:表1-4及填表说明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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