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须知 

考试: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3年10月11日至12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请注意当地(各省、市)的具体通知(大约在五、六月份)

三、考试科目: 

1、估价师考试: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相关知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2、经纪人考试: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经纪概论
房地产经纪实务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四、关于教材:请考生在报名时同时购买   

五、关于培训:请考生注意各省的培训安排(估价师学会仅举办各省的师资培训)   

六、报名条件:   

1、估价师考试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2、经纪人考试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七、关于考试成绩 

1、合格标准:由人事部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本网站会及时上网)。 

2、合格名单:由建设部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本网站会及时上网)。 

3、成绩查询:在本网站可以查到(请考生注意网上的信息)。   

八、由各省市人事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九、注册:考生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注册事宜。   

十、建设部发公告:公布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名单。     

详情请注意本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今年关于两个考试具体工作安排的文件还没有下发,目前可参看去年的文件:

估价师考试 经纪人考试
考试工作的安排  建办住房〔2002〕26号 人办发〔2002〕86号 
合格标准 人办发〔2002〕109号 人办发〔2003〕13号
合格名单及注册工作安排 建办住房〔2002〕73号 建办住房〔2003〕4号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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