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区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区域划分:
| 一类 |
康桥镇 周浦镇(原周浦地区)惠南镇 黄路镇(大治河以北) |
| 二类 |
南汇工业园区 新场镇 宣桥镇 航头镇 芦潮港镇 周浦镇(原瓦屑地区) |
| 三类 |
祝桥镇 东海镇 盐仓镇 六灶镇 |
| 四类 |
泥城镇 书院镇 新港镇 老港镇 三墩镇 大团镇 黄路镇(大治河以南) 万祥镇 滨海旅游度假区 |
二、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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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类别 |
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 |
价格补贴(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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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01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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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65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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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58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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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450 |
250 |
以后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的调整,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变化作相应变动,并予以公布。
三、本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