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的通知

南府[2003]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区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区域划分:

一类 康桥镇 周浦镇(原周浦地区)惠南镇 黄路镇(大治河以北)
二类 南汇工业园区 新场镇 宣桥镇 航头镇 芦潮港镇 周浦镇(原瓦屑地区)
三类 祝桥镇 东海镇 盐仓镇 六灶镇
四类 泥城镇 书院镇 新港镇 老港镇 三墩镇 大团镇 黄路镇(大治河以南) 万祥镇 滨海旅游度假区

二、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

  区域类别 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元/平方米)
  1010 300
  650 250
  580 250
  450 250

以后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的调整,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变化作相应变动,并予以公布。

三、本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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