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陇外环生态绿带7-4地块土地储备工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梅陇外环生态绿带7-4地块土地储备工程 |
||||||||||||||||||||
房屋征收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沪闵府房征[2018]01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2018年3月15日 |
||||||||||||||||||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户) |
2家单位 |
建筑面积(㎡) |
|
||||||||||||||||||
四 至 范 围 |
东至:规划红线 南至:春申路 西至:规划兴南路 北至:规划道路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10个工作日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 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 8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3 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④估价机构近几年工作业绩简介; ⑤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 5 名; ⑥其它要求: 估价机构在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以及暗箱操作拉票行为(例如送钱送物等)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一经查处,取消该估价机构参与本项目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闵行区任何项目评估。 |
|||||||||||||||||||||
估价机构报名的起止时间 |
自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16时止(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54382982 |
传真电话 |
54382982 |
||||||||||||||||||
联系地址 |
莲花南路625号 |
||||||||||||||||||||
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18.3.19 |
G |
Z |
1 |
8 |
0 |
3 |
1 |
9 |
0 |
1 |
M |
H |
5 |
Z |
Z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18.3.19 |
|||||||||||||||||||||
公 告 人: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