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期简讯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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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估价简讯
第 287 期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秘书处编 2026 年 1 月 31 日
★共话发展难题与突围路径--协会召开分支机构及中小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近日,协会先后组织召开分支机构负责人座谈会(1月6日)与中小机构负责人座谈会(1月8日),邀请业内多家机构负责人齐聚一堂,围绕行业发展现状、企业经营难题及协会服务优化等议题深入交流,凝聚发展共识。行业党委书记、协会名誉会长浦建华,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会长邵晓春、驻会副秘书长沈宁雷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机构负责人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反映了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如低价竞争现象较为突出;企业经营层面,存在人才短缺、回款周期长等问题;业务拓展上,新兴业务难开展,外地业务沟通成本高、不良资产处置难度大。此外,机构负责人还反映了数据获取较为困难、“清单清册”系统样板数据少等具体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多项发展思路与诉求。一是希望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环境;二是建议协会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机构间抱团取暖、合作共赢,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海外业务等新领域;三是呼吁协会优化服务,加强人才培训,协助解决数据获取、资质办理等实际问题,同时增加调研座谈频次,及时听取企业心声。
浦建华书记认真听取了意见,表示将积极梳理汇总大家的诉求与建议,2026年将探索规范行业收费与竞争秩序的有效路径;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开展估价师培训等活动;优化服务流程,加快“清单清册”更新完善,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
此次系列座谈会的召开,为行业协会与机构之间搭建了高效的沟通桥梁,不仅掌握了行业发展痛点,也为后续协会精准服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薪火相传・技赢未来——青年估价师参访华为青浦练秋湖研发中心
1月9日,协会青年估价师沙龙活动在华为青浦练秋湖研发中心举办,近40位青年估价师齐聚一堂,行业党委书记、协会名誉会长浦建华,党委副书记、协会常务副会长邵晓春,驻会副秘书长沈宁雷,党委委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贾明宝,党委委员陈凌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杨斌等领导参加活动。活动采用“沉浸式科技参访+多层次思想对话”的创新形式,共享长三角房地产估价师职业技能大赛经验,探索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与房地产评估行业融合的无限可能。
华为上海代表处鸿蒙智家大客户总经理龚述华先生带领大家参观了华为地标性建筑,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公司发展概况,并围绕鸿蒙智能家居生态、空间智能化演进及与房地产行业的深度融合,为大家带来一场崭新的思维冲击。华为致力于将“数字世界带入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组织,构建万物互联的智能世界”,练秋湖研发基地正是这一使命的重要承载,也体现了华为携手行业共创未来的决心。
座谈交流环节,围绕长三角房地产估价师职业技能大赛,现场展开了“选手感悟、前辈指引、青年发声”的多层次交流对话。大家结合参赛经历表示,新时代估价师既要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底线,更要主动进军城市更新、产业地产等新兴领域,实现从“价值评估者”到“决策赋能者”的角色跃升;行业迭代速度日益加快,终身学习与科技应用能力是核心竞争力,专业、精准的估价服务始终是复杂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价值锚点。大赛裁判贾明宝、领队杨斌等行业专家,对青年估价师在赛事中的亮眼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现状,鼓励大家以赛事为契机,在竞争中锤炼专业本领,在交流中凝聚成长力量,为行业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谈到各自专业领域,青年估价师们各抒己见,表示需为传统评估方法注入科技与产业维度,呼吁主动对接新质生产力主体、拓展服务边界,提出估价方法论需适配价值核心从“地段”向“产业运营”的转变,现场交流氛围热烈。行业领导从组织与战略层面,表达了对青年人才坚定专业信仰、主动融入行业发展大局的殷切期望。
党委副书记、协会常务副会长邵晓春表示,技能大赛只是一个起点,希望青年估价师敬业精业,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扛起行业进步的大旗。
行业党委书记、协会名誉会长浦建华以华为精神为镜,提出三大期许:一是淬炼“长期艰苦奋斗”的精神内核,学习华为逆境中崛起的韧劲,在行业转型与个人成长中保持定力;二是主动拥抱人工智能等技术变革,拓宽行业视野,创新服务模式;三是永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初心,视职业道德为生命线,维护行业公信力。对于“青年估价师沙龙”平台,他明确其定位不仅是交流平台,更是赋能载体。协会将支持其通过课题研究、灵活多元的活动形式,打造成为激发行业创新活力的品牌,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活跃生态。
从大赛的实战淬火到练秋湖的跨界启迪,怀揣理想与专业精神的青年估价师们,将在协会搭建的广阔舞台上,以更开阔的视野、更扎实的功力和更坚定的初心,共同迈向一个更具洞察力、公信力与创造力的行业新未来。
★ 政策发布
据市房管局物业处发布的消息:本市印发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市房管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上海市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招标选聘物业的情形、招标备案、投标以及开标、评标和中标备案、其他等共六章二十五条。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沪公网安备31010402335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