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浜(虹盛路-川沙路、规划中横港-东川公路)河道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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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张家浜(虹盛路-川沙路、规划中横港-东川公路)河道建设工程 | |||||||||||||||||||||
房屋征收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加盖单位公章)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浦府房征决字[2026]第004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2026年2月25日 | |||||||||||||||||||
征收房屋 户数(户) | 居民0产,非居1产 | 建筑面积(㎡) | 约2600.94 ㎡ | |||||||||||||||||||
四 至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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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3日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 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15 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 2 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现场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拥有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清单; ④在上一年度本市房地产评估机构检查中,征收类评估报告质量应为合格及以上; ⑤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 5名; ⑥其它要求:报名的估价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需为一级,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估价师及辅助人员清单、估价机构简介(提供的所有文件需盖章)。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起止时间
| 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4日 15时止 (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58956930 | 传真电话 | 58958258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G1栋511室 | |||||||||||||||||||||
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26.3.2 | G | Z | 2 | 6 | 0 | 3 | 0 | 2 | 0 | 1 | P | D | 2 | Q | T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6.3.2 | ||||||||||||||||||||||
公 告 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告日期: 2026年3月2日
沪公网安备31010402335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