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南桥镇贝港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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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奉贤区南桥镇贝港地块“城中村”改造工程 | |||||||||||||||||||||
房屋征收部门 | 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加盖单位公章)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沪奉府房征[2026]2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2026 年 1 月 9 日 | |||||||||||||||||||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户) | 非居(企业)9户 | 建筑面积(㎡) | 25898.81 | |||||||||||||||||||
四 至 范 围 | 奉贤区南桥镇, 地块一:东至南桥路,南至运河路,西至菜场路,北至运河北路。 地块二:东至菜场路,南至运河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运河北路。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7天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 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20 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15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10 名; ⑤其它要求:报名的估价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需为一级,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估价师及辅助人员清单、估价机构简介(提供的所有文件需盖章)。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本项目报名资格。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起止时间
| 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16时止(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021-57183392 | 传真电话 | ||||||||||||||||||||
联系地址 | 奉贤区解放中路332号 | |||||||||||||||||||||
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26.1.30 | G | Z | 2 | 6 | 0 | 1 | 3 | 0 | 0 | 1 | F | X | 5 | Q | T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6.1.30 | ||||||||||||||||||||||
公 告 人: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26年1月30日
沪公网安备31010402335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