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兰溪路248弄2、3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评估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5日
浏览量:16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普陀区兰溪路248弄2、3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评估 | |||||||||||||||||||||
房屋征收部门 |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加盖单位公章)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户) | 38 | 建筑面积(㎡) | 约1625 | |||||||||||||||||||
四 至 范 围 | 兰溪路248弄2号、3号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3天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 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15 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15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注意证书有效期限);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④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清单; ⑤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15名; ⑥其它要求: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本项目报名资格。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起止时间
| 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15时止(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52564588*8226 | 传真电话 | ||||||||||||||||||||
联系地址 | 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C205 | |||||||||||||||||||||
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25.9.15 | G | Z | 2 | 5 | 0 | 9 | 1 | 5 | 0 | 1 | P | T | 5 | Z | Z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5.9.15 | ||||||||||||||||||||||
公 告 人: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