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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申请的许可前公示(2016-7-12)
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申请的许可前公示
2016/7/14 9:48:27
编号:沪建房管估示〔2016〕54号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委受理了上海德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二级资质的申请,并以沪建房管估示(2016)47号进行了初审前公示。
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正,现将拟许可机构的有关情况,通过本网站(www.shucm.sh.cn)向社会进行许可前公示。拟许可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机 构 名 称:上海德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575805117Q
法 定 代 表 人:陆丽华
拟 许可 资质 等级:二级资质
对该机构有异议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以发出邮戳为准),将书面反映材料寄至以下地址:
来信请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1712室
邮 编:200125
反映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反映人为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为便于沟通,请所有反映人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